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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票市公路水路一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7-09-18 20:14

录及信息库;建立公路、水路突发事件风险源数据库;建立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影响的预测评估系统。

联合相关应急协作部门,建立长效预警机制。

市交通局在朝阳市交通局路网中心指导下建设各级预警支持系统。在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交通应急平台体系。

四、应急处置

事件分级

公路、水路突发事件按照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 (Ⅰ级)、重大 (Ⅱ级)、较大 (Ⅲ级)和一般 (Ⅳ级)四个等级。事件情形: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

因突发事件导致国省干线公路水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省份,抢通、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因突发事件导致重要客运枢纽、水运能力遭受特别严重损失,运行中断或秩序严重混乱且影响重大,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48小时以上的。

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站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且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

危险货物运输泄漏造成道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使区域生态功能丧失,对相关地区正常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

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严重影响大面积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市级交通运力组织能力的。

需要启动国家应急响应,调用本省和交通系统以外资源予以支援的。

省级其他突发事件Ⅰ级应急预警启动,需要交通部门提供联动响应的。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厅的要求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件:

因突发事件导致国省干线、县乡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通、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内、12小时以上的。

因突发事件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水运能力遭受严重损失或秩序混乱,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48小时以内、24小时以上的。

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站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且造成死亡29人以下、10人以上的;或危及30人以上,49人以下生命安全的。

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次造成29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下、50人以上中毒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大泄漏事故的。

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严重影响区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对本市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保障的。

省级其他突发事件Ⅱ级应急预警启动,需要交通部门提供联动响应的。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厅的要求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件:

因突发事件导致国省干线、县乡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通、处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内、6小时以上的。

因突发事件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24小时以内、12小时以上的。

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站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且造成死亡9人以下、3人以上的;或危及10人以上,29人以下生命安全的。

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次造成9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或者49人以下、30人以上中毒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大泄漏事故的。

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严重影响县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对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的,需要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保障的。

市级其他突发事件Ⅲ级应急预警启动,需要交通部门提供联动响应的。

按照朝阳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厅的要求需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件:

因突发事件导致国省干线、县乡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通、处置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内。

因突发事件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的。

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站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且造成死亡2人以下的;或危及9人以下生命安全的。

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次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者29人以下中毒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大泄漏事故的。

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严重影响县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对当地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需要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保障的。

县级其他需要交通部门提供联动响应的。

分级处置

1.Ⅰ级、Ⅱ级处置

发生特别重大 (Ⅰ级)、重大 (Ⅱ级)公路、水路突发事件时,由省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我市根据省应急指挥部要求启动应急响应。

2.Ⅲ级处置

发生较大公路、水路突发事件时,由朝阳市应急指挥机构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我市根据朝阳市应急指挥部要求启动应急响应。

3.Ⅳ级处置

发生一般公路、水路突发事件时,由市应急指挥机构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市指挥部报告公路、水路突发事件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前期处置情况;

由总指挥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并召集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乡镇负责人会议通报情况,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新闻报道组负责向社会发布;

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处置建议,现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带队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根据职责协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按照规定向市政府、朝阳市交通局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视情况请求朝阳市交通局支援。

信息发布

公路、水路突发事件,由市委宣传部按照以人为本、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统一发布信息,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发布信息。

五、应急结束

1.应急结束的条件

险情排除,交通运输恢复通畅;

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火灾爆炸危险或危险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

公路、水路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大规模污染损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

受危险威胁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

2.应急结束的程序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总指挥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根据市应急指挥部或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向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结束命令,解除应急状态。

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交通局负责解释。

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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