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政办发〔2017〕123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017-11-01 19:12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科学有效推进我市企业到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增强企业利用场外交易市场的长期性和稳定性,推进企业多元化融资和规范发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对《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补助政策条款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将“三、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推进企业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中“2.对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融资交易板挂牌的企业,予以补助60万元。其中: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予以补助20万元;实现挂牌,予以补助40万元。补助资金由市、县区按1:1的比例分阶段配备。”调整为“2.对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融资交易板挂牌的企业,予以补助30万元。其中:企业实现挂牌,予以补助15万元;在融资交易板持续挂牌满两个自然年度,予以补助15万元。补助资金由市、县区按1:1的比例分阶段配备。”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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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是盘锦市面向海洋发展的重要区域,是盘锦西部向海发展的重要载体和通道。总规划面积100平方公里,计划总投资590亿元,一期控制面积30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六区一城”。“六区”包括:渔港经济区、货运港和物流产业园区、新能源及科技产业园、生态造纸产业园区、海洋食品精深加工区、旅游景区。“一城”,即滨海新城。为保证区内重点产业健康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顺利进行,盘锦市主要领导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全力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在保护湿地生物的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的前提下,形成以造纸业为核心延伸产业链条,形成品牌,实现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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