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区政办发〔2017〕125 号 关于印发双台子区2017年“十一”期间游园安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10-31 20:14
双台子区2017年“十一”期间游园安全实施方案 为确保2017年“十一”期间湖滨公园、湿地公园游园活动正常开展,保障游园秩序和游人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一、责任分工区住建局负责总协调,具体调度园林公司等相关部门。区综合执法局 1.负责清理园内流动商贩(并清理大门口及两个木栈桥头处小商贩); 2.负责停车场的停车秩序;3.负责对毁绿等行为进行处罚。区卫计局 配备一台救护车及相关救护人员,预防和处理应急事件。区市监局负责管理湖滨公园、湿地公园各经营商户。 区安监局 负责两个公园的安全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湖滨公园、湿地公园秩序,治安案件处理,组织巡逻人员,分组分段进行巡逻,确保治安案件得到及时处理。 区消防大队负责突发事件处理、备勤,消防车1台,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区交警大队负责两个公园周边的交通秩序。 胜利、双盛街道办事处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市园林公司 1.园林景观布置; 2.引导游人游园;3.保证动物园正常开馆,控制入园人数。区京环公司负责湖滨公园、湿地公园及其周边卫生,确保保洁到位。福兴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湖滨公园水面卫生和设施安全。 二、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十一”期间对湖滨公园、湿地公园的管理,经区政府研究,成立“十一”游园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 长:祝美娟 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董鸿斌 区住建局局长成 员:陈 昊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李 静 区卫计局局长吴继伟 区市监局局长邱鹏举 区安监局局长高立志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关飞龙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张宏伟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国岩 胜利街道办事处主任王 丹 双盛街道办事处主任冯永海 区京环公司经理宋海涛 市园林公司经理于 波 盘锦福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董鸿斌,负责做好“十一”游园活动的相关管理工作。 附件:游园安全相关单位具体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附件:游园安全相关单位具体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序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1区交警大队张宏伟138987391112胜利街道办事处王国岩136108770003区住建局席运生138427725004区综合执法局李 勇158427500185区卫计局由继策15642785557高宪新138987318666区市监局杨宗一151427828287区安监局邵立国187423888818区公安分局王 强139987918889区消防大队杨育燊1300825115110双盛街道办事处王 亮1384278151511市园林公司宋海涛1399876539912区京环公司贾云泉15241741218孟 楠18042791234李飞飞13284279616徐秀红1319032326613盘锦福兴房地产公司姜 欣13504276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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