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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辽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2017-09-11 20:1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适应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及时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准确地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依据《辽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市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市政府另聘请19名专家、学者和律师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名单如下:

周民光辽阳市司法局副局长

郑宇辽宁德远律师事务所主任

赵晓寒辽宁泽人律师事务所主任

施晓娇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张维志辽宁襄平律师事务所主任

于雪梅辽宁诚信泰律师事务所主任

乔秀云辽宁腾昱源律师事务所主任

黄杰辽宁玉乾律师事务所主任

宫兆明北京圣伟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兆洪辽宁弘旨律师事务所主任

庄严辽宁诚信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尚海静辽宁泽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陈凯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赵树国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杜若兰辽宁德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晓丽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律师

周永乐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副教授、律师

兰世平辽宁襄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史艳军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市政府法律顾问由市政府聘任,在市政府法律顾问室领导下开展工作。

辽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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